阿拉善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阿拉善盟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土壤检测化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4月1日 by 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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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土壤检测化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阿拉善盟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土壤检测化验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A、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供应商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B、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具有保证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或者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2)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3)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 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4)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5)实验室采用的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C、制样化验室不能参与本化验室制样土样的化验室投标,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第五开标室

阿拉善盟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土壤检测化验服务磋商文件(2023032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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