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暨会议资料

2023年4月1日 by 没有评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 2023年3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因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的相应表决权已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因此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亦回避表决议案5。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23年4月7 日上午 11:00 点前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书面提交发言的内容要点。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多的在先,发言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四)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五)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七)股东需了解的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一)主持人根据股东签到情况,宣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金额的比例。

(七)投票表决完毕后,宣布休会(由唱票人、记票人、监票人对现场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企业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8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亿元,保持经营的稳健和规模性收益。公司总资产达到264.18亿元,净资产达到73.90亿元。2022年,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共计97.87亿元,期末在手工程合同达到185.26亿元,在手工程及运营合同为公司持续的规模性盈利和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2,784.9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4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2,505.5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8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现将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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