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4月30日 by 没有评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95.63%,主要系本期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0.81%,主要系屠宰、肉食业务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32.96%,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2.34%,主要系本期应收保证金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70.52%,主要系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减少所致。

1、营业收入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32.39%,主要系本期生猪价格波动所致。

2、投资收益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71.80%,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75.57%,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65.13%,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特别说明: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30,247,747股,占公司股份的0.55%。

(1)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牧原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牧原集团和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其中公司出资4.5亿元。

(2)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2.5亿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普通股总股本的4.37%。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Exchange?Regulation?AG)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同意公司发行的GDR在满足惯例性条件后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还需达成若干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尚需取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ProspectusOffice)的批准,公司的上市时间仍有待瑞士证券交易所最终确认,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根据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瑞谷国际农产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从事原材料采购业务。

拟定经营范围:农产品贸易、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添加剂贸易、其他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及代理业务

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作为海外平台开展粮食贸易业务,有利于利用全球粮源、商情信息、金融工具等优势,开拓进口渠道,打造低成本优势粮源平台,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有利于搭建公司海外采购平台,开拓进口渠道,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投资设立子公司。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信检测”),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饲料检测、环境检测、土壤检测、药品检测、化肥检验服务,兽医技术咨询与服务,畜禽疫病防治,动物诊疗,兽药、饲料批发兼零售及网上销售,政策许可的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完成后,牧信检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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